本报宁波5月12日电 宁波市卫生局日前通报了一起药品回扣事件,宁波市传染病院32名医护人员分别受到党纪、政纪等处分。其中拿回扣达6500元的一名副主任医师被留党察看2年,罚款近2万元,职称降为医师,5年内不得晋升。
宁波市这起医药回扣事件的曝光,富有戏剧性。4月17日傍晚,一个女乘客将一个红袋遗落在浙BT4320出租车上;18日上午,出租车驾驶员董小洪拎着红袋上交到鄞县公管所。打 开一看,里面有42个信封,信封上写着不同的姓名或病区名以及药名和金额,共有3.8万多元。18日下午,宁波公管部门找到了失主,这个失主对自己的身份和这笔钱的来龙去脉含糊其辞。
19日,宁波《东南商报》以《出租车上发现蹊跷巨款》为题,率先披露此事,引起广泛关注。根据宁波市领导的指示,市监察局、卫生局等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失主说,她是1999年开始做医药代表的,这次准备的近3.9万元钱是支付宁波市传染病院今年3月份开出的4种药的回扣。今年头两个月中,她已向这家医院支付了近5万元的回扣。这4种药品是湖南九芝堂药厂生产的肝立克、四川“科伦”生产的瑞科沙、长春白求恩大学制药厂生产的胸腺肽、深圳“科兴”生产的赛若金。
经宁波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宁波市卫生局调查核实,共有33人在1至2月份收到回扣款共4.5万元,其中一人在事发前就将回扣上缴免于处罚。这32人中,有党员6人,分别受到留党察看、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受政纪处分的8人,其中记过2人、撤消行政职务1人。另有12人为年度考核不合格,在5年内不得晋升高级职称、4年内不得晋升中级职称、2年内不得晋升工资级别。同时,这32人均按所收回扣额的3倍扣发奖金。由于这次药品回扣事件涉及人员多、金额大、社会影响坏,宁波市卫生局决定对这家医院的院长、党委书记追究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在系统内通报。市卫生局还责令全市各家医院停用提供回扣的上述4家药厂的药品。
查处蹊跷巨款来龙去脉一事,在宁波市医护界引起震动。宁波市卫生局设立的“981”廉洁行医账户在4月20日至22日3天中就收到了医护人员上缴的药品回扣等款项38700多元,这个数字比账户设立7个月来的上缴总数还多了近6000元。
(范伟国 陶莲香)
坚决煞住药品回扣风(编后)
在全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今天,发生了宁波市传染病院的药品回扣事件,令人吃惊,发人深思。
药品回扣这股歪风,不仅导致整个社会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加重了国家和患者的负担,而且严重败坏了医德医风乃至社会风气。这起事件的发生从表面上看是偶然的,其实是必然的。说其必然,就是因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以药养医”的弊端,还没有从根本上被革除。这就需要我们继续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步伐,各医疗卫生单位也要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加大教育力度,以最大限度地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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