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3日消息:据《滇池晨报》报道,引起社会各界人士关注的丁云特大受贿案,经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办结
并提起公诉后,于5月10日在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现年40岁的丁云,是云南省个旧市人,案发前任云南红塔集团电视台台长。因涉嫌贪污于2000年4月23日被
刑事拘留,同年5月6日被依法逮捕。检察机关在侦查阶段又发现其涉嫌受贿。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为:1997年至2
000年间,北京先奇广告有限公司、云南 山霸广告有限公司、云南创亿广告有限公司分别代理云南红塔集团企业形象广告在
中央电视台和云南电视台的播出业务,被告人丁云负责此业务的具体事宜。
1997年7月至2000年3月,丁云利用职务之便,向上述三家广告公司索要人民币467.78万元;其中,
向北京先奇广告有限公司董事长杜某索要人民币381.78万元;向云南山霸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某某索要人民币40万
元;向云南创亿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某某索要人民币46万元。
丁云身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无视国法,利用职务之便,索取贿赂,其索贿行为扰乱了国企的公务活动、破坏了国企的
形象,已构成受贿罪。开庭审理整整持续了一天,法院将择日宣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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