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丰雷 通讯员何俊培 李辉)记者昨天从深圳宝安检察院获悉:近日,深圳市宝安区某交管所所长刘某,在检察机关初步调查尚未立案和采取强制措施之前,慑于法律的威严,及时把握机会,携带赃款到宝安区检察院自首,交出了2万元赃款,并交待了犯罪事实。
据了解,今年4月,宝安检察院举报中心受理了一封署名举报,这封举报宝安区交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