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鹏)昨天,一批四处抢劫,犯下累累恶行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在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被判处死刑。
他们中有专门抢劫女出租汽车司机的黑龙江农民张力武,他和别人结伙在去年7月到9月间,分别在西城区、宣武区、崇文区等地作案,他们专找女司机下手,上了车后拔下汽车钥匙然后持刀威胁,抢劫钱财,他们先后抢了11名女司机,抢到财物9000余元。
另一名贵州农民张孝康和他的两个老乡来京后生财无道就预谋抢劫,去年9月10日晚上。他们带着尖刀、布条等凶器在昌平上了一辆出租车,然后残忍地将司机杀害。
同时被判死刑的还有抢劫20余起,盗窃105起的房山农民刘德英、代淑强以及抢劫10万余元并扎死一人的河南农民李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