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法律专家为是否应将反对家庭暴力写进婚姻法而争论不休之际,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判决一起因制止家庭成员的暴力侵害而致伤施暴者的无罪案,充分体现了公民人身权利不容侵犯的宪法原则。
四川省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职工张大庆与史成良的姐姐史淑芝系夫妻关系,因双方感情不合而分居。1998年3月13日,张大庆因被单位扣缴水电气费迁怒于史淑芝,持菜刀闯入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