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将40名偷渡者运送到日本的杨振好、王建新、林海龙、张后忠,被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其中杨振好、林海龙、张后忠系该院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权、深挖漏犯后被推上被告人席的。
1999年10月,福建省莆田市人陈文树(化名陈龙、黄河,在逃)以福州市九州船务有限公司(经查系虚构)名义租赁“圣文森特”籍“丰顺8号”轮船在宁波福明造船厂维修期间,以 45万元的价格要求宁波中海船舶油品公司总经理林海龙在该船体内改装用于偷渡的暗仓,林海龙又以13万元的价格承包给宁波中海船务维修工程公司总经理张后忠。“丰顺8号”轮船长杨振好、大副王建新明知船中被改造有暗仓且有偷渡人员上船而不予制止,并收受了以船员身份驻船组织偷渡的余沿彬(化名许余峰)提供的好处费人民币4.7万元及美金2000元,分别于10月25日和11月8日从宁波港和海门港共两次运送40名偷渡人员到日本的丰桥港和东京港进入日本境内。11月29日,日本警方扣押“丰顺8号”轮并逮捕了余沿彬及船员邹兵、张向阳(均在日本服刑)。2000年1月1日,“丰顺8号”轮返抵海门港时被海门边防检查站扣留并抓获杨振好、王建新。林海龙、张后忠分别于2000年3月30日和31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分别退出非法所得25万元和13万元。
台州市公安局将王建新以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移送台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台州市院将此案交椒江区检察院办理。该院根据案情与相关证据认定杨振好、林海龙、张后忠的行为也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遂依法对上述三人进行追诉。(胡小明 刘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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