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雨藤)昨日,本报一版《卖肾救妻好丈夫竟是人体器官贩子》一文见报后,许多读者对社会上竟有“人体器官贩子”现象大感惊异。记者调查后发现,除了巨额利益的驱使外,法律在规范“器官移植”行为上的欠缺也是人体器官贩子们得以存在的原因。
据悉,目前我国每年虽进行肾移植手术约2000例,但此数量仅占30余万需要手术者的0.7%。绝大多数需换肾者都是在等待供体过程中病情恶化。与此相对应的是一些有志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