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本报热线接到太康县等地的一些学生反映在高、中招未报名之前,学校就预收报名费、考务费,甚至超标收费、搭车收费的问题。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教育厅已下达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教育主管部门立刻行动起来,制止乱收报名费的行为。
省教育厅监察办公室主任倪传忠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年高考报名收费的依据仍旧是2000年5月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教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我省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 准的通知》。《通知》明文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报名费每生15元,考务费是每科每生12元;对农村特困家庭、城市夫妻双方下岗职工子女,报名费按每生10元,考务费每生每科7元;高等学校专业加试考务费:艺术专业每生100元,体育专业每生50元,外语口试每生30元,公安、军队院校面试费每生60元。体检费、电子照相或电子档案费以当地物价部门和卫生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河南省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和2001年高考标准答案,考生可自愿订阅。考生不明白的问题,可到当地考务部门咨询,不正当的费用考生可以拒交。
全省各学校要严格按省、市招生办规定的时间,在报名时收取,不得擅自提前收取报名、考务费。各地凡已有预收报名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的学校,必须立即纠正,所收费用退还考生本人。 (记者 吴德群 庞红卫 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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