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 煊)5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郑州分局正式更名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省内各省辖市支局相应更名为中心支局。此举标志着,我省已建立健全了“分局—中心支局—支局”的三级外汇管理体制框架,完成了管理体制转变。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建立新体制,充分体现了外汇业务属地管理原则,有利于发挥各分局、支局的职能作用。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直接接受国 家外汇管理局的领导和管辖,对省内各省辖市中心支局行使领导、管辖权,全面负责省内外汇管理。各省辖市中心支局负责所在市辖内的外汇管理工作。
管理体制的转变带来了工作思路的更新。5月9日,新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全省外向型经济发展的举措,内容包括对出口收汇荣誉企业和重点企业,在出口收汇核销、结汇、开立外汇账户、利用短期国际商业贷款等方面给予诸多优惠待遇;取消对外商投资企业结算账户不得做定期存款的限制,以方便企业合理、有效地安排资金,降低经营成本;放宽对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汇质押和外汇担保项下人民币贷款的限制,提高外商投资企业的融资能力,增强融资渠道;简化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引进购付汇的手续。(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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