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根兰是一位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近16年的优秀司法助理员。1999年秋天,她所在的上海浦东新区川沙镇司法科遇到了一件“挠头”事。当时镇政府上上下下被一笔60万元的经济纠纷案件困扰。因为10天后,某地法院就将来镇政府强制执行:封汽车,封银行账号。怎么办?镇领导找到了身为司法科科长的张根兰,“能否维护镇政府的合法权益,全看你了。”接受任务后,她一连几天扎进法律的“海洋”,顶风冒雨跑权威机关查阅资料,咨询电话打到最高人民法院。那几天,饿了,就嚼几块饼干;困了,就伏在桌上打个盹。功夫不负苦 心人,终于,一份法律依据确凿、论理阐述充分的“执行异议书”及时送到了某地法院,避免了强制执行的实施。
去年夏天,上海南台公司因与川沙镇长丰村联合开发房产引发纠纷。在诉讼失败后,为了追回法院未作判决的240万元借款及400万元在建工程损失,该公司竟联合了四家垫资建设的单位,组织100多名民工到镇政府吵闹,搅得镇政府无法正常办公,大规模的群体纠纷一触即发。张根兰接手这件事以后,仔细分析了事件的全过程,努力寻找解决纠纷的切入点。面对情绪激动、发誓要不到钱决不罢休的当事人,她实事求是地从法律以及事态发展的后果上阐明了观点,有理有节地提出了解决矛盾的方案,使对方五家单位代表心悦诚服地达成了一致意见。调解这起纠纷历时一个月,张根兰先后分别找双方当事人、律师做工作30余次,有一次协调谈判从下午1时一直到次日的凌晨4时,整整持续进行了15个小时。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镇上企业涉及经济纠纷而受到侵害的烦恼,一年总有那么几回。她在代理或者调处工作中,总是尽心尽力,依法维护镇上企业法人的合法权益,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与此同时,对镇上的社会治安、依法治理、执法执纪、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普法宣传等各项工作,都不因事情琐碎、难见成效而懈怠。在张根兰的积极参与和努力下,川沙镇在上海浦东农村率先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试点。由她起草的依法治镇三年规划和川沙镇行政执法责任制等材料相继成为浦东农村各镇操作的样本。在“148”建设中,她大力推动了“148”法律咨询热线与公安“110”联合接处警工作,使法律服务进一步深入千家万户。现在,大凡镇上有了与法律沾边的事,镇政府都要找张根兰出谋划策,把她作为镇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好参谋、好帮手。 (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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