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安县大围河乡司法所,发挥自身贴近基层,熟悉民情的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了全乡社会稳定,促进了全乡经济发展,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和支持,连续4年被评为全县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并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先后两次被评为全市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连续两年被省司法厅命名为“优秀司法所”。在多年的实践中,他们深深地体会到:司法所对安置帮教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
该乡有13个行政村,1996年依托调委会建立了13个帮教小组,每回来一个刑释解教人员,司法所就及时与村帮教小组进行联系,让他们了解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家庭情况,生活状况,有问题需要解决的,司法所就想方设法帮助解决。如有重新犯罪迹象的,司法所就立即与公安派出所进行沟通,联合布控。到目前,全乡11名刑释解教人员都得到了妥善安置,没有一个重新犯罪。
樊庄村的樊福申,曾被劳动教养。1994年解教回乡后,对生活心灰意冷,整日吃喝打麻将,不务正业,不仅花完了家里本来不多的积蓄,还欠下了近万元的外债。为做好帮教工作,他们先找他谈心,鼓励他摒弃消极的人生观,做一个对人民、对社会有用之人;然后,又由司法所出面联系,贷款5000元让他做起钢窗配件生意,几个月全部收回了本金。如今樊福申已成为拥有三十余万元固定资产和20多名工人的小老板。他还经常用自己的收入资助村里的孤寡老人和困难户,积极出资用于修建校舍、铺路等公益事业,去年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他还被推选为村委会主任。提起往事,樊福申感慨地说:“是司法所帮助我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
对法轮功习练者他们同样以真诚之心,积极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大围河乡共有14名法轮功练习者。政府做出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决定后,司法所立即将其列为重点帮教对象,坚持对他们开展深入的教育转化工作。李某曾是远近闻名的致富能手,由于练起了法轮功,他无心生产经营。司法所主动向李某宣讲法轮功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本质及党和政府对法轮功练习者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政策,终于使李醒悟,重新走上了致富之路。他们又以此为典型,及时举办了法轮功习练者学习班,让李某现身说法揭露法轮功的丑恶本质,很快使全乡14名法轮功练习者转化。
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一项措施。大围河乡司法所在这方面也做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近几年来,司法所坚持在全乡5所中小学每学期上一次法制课,并且次次都有新内容,全乡自1996年以来,没有出现一例中小学生犯罪的现象。(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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