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5月14日讯 (记者 贾娟)自来水抢修“110”在对城区爆裂管道进行抢修过程中,因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办理道路开挖手续,被城建监察部门没收了抢修工具,致使工作受阻,清水又白白流失了两个小时。
据自来水“110”抢修队一位姓张的同志介绍,昨天上午他们接到报修电话,在科山路北首外贸公司宿舍门口一处水管发生爆裂,清水已涌上路面。抢修队迅速赶到现场,先在该 宿舍门口开挖,后用潜水泵抽地下的积水,然后再进行维修。抢修工作一直持续到下午2点。2点30分左右,城建监察部门的几名执法人员来到现场,认为抢修队未经其同意就掘开路面,违反了有关规定,强行将现场的水泵等抢修工具没收,并开具了罚款通知单。无奈之下,抢修人员只好手工操作,用居民家中的水桶清除管道旁的积水。本来在下午3点就应该完成的工作,直到下午5点多才将管道修复,清水白白流失了两个多小时。采访中,事发地点宿舍一位姓苏的居民证实了上述经过。
对此,城建监察大队一位姓田的同志解释说,省、市对破路修建均有明确规定,动工前需经交通部门和城建部门审批同意,以免影响交通和市容,他们完全是照章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