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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丢荒七年为哪般?耕地变成非耕地农户痛失“保命田”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5月15日16:04 南方网-南方日报

  我省是全国人均耕地最少的省份之一,人均耕地不到0·5亩,远远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规定的0·8亩的警戒线;而近年来许多地方出现的浪费、闲置和乱占土地的行为,更使人地矛盾日益尖锐。

  揭阳市东山区的山东围村现有3000多人口,目前仅有耕地220多亩,人均不到一分地,离省政府提出的“人均半亩保命田”的要求相距甚远。

  笔者看到,这里真是到了“寸土如金”的地步,就连马路旁边胳膊粗的一小块荒地也被村民种上了菜,与此形成强烈对比的是,就在村口不远地方却有300多亩耕地闲置了7年。

  对此,山东围村的村民说:“山东围村土地非常缺乏,生活比较困难。现在这里是人多地少,我们现在既无工可做,也没田可耕;请求上级政府把这片土地的生产权归还给我们,我们什么也不要,只需要土地耕作。”

  山东围村村民无地可耕的现状最主要的根源是1993年的一次征地。当时被征用的一幅面积达350亩的土地,其中除了30亩为山坡地外,其余的320亩均为耕地。征地的开发商看上了这块风水宝地,据说想在这里修建山庄别墅。

  在这片今天已荒废的土地上,村干部陈建鹏向笔者介绍说:“这里有350亩地,大部分是水田,当时这里是林场,有各种果树,再过来就是鱼塘和猪场,还有橄榄树、香蕉树和桃树;这边是山坡旱地,主要种花生、甘蔗、地瓜、黄豆。而现在变成了一片荒地,多可惜啊!”

  据村民反映,当年征地时开发商王某与该村前任村干部以及国土部门的个别人员串通一气,弄虚作假,将350亩土地中的320亩耕地在征地手续上改变了性质,变成了“非耕地”。

  只认村委一纸证明国土部门睁眼闭眼

  事实到底是不是这样呢?当笔者就此事采访开发商负责人时,开发商的代理人刘桂东一口否认:“没有这样的事情,土地的性质是什么性质,当时林业部门、国土部门都作了鉴定。”

  他随即拿出批地的文件给笔者看,在当时国土部门批出的征地手续上,的确写着这300多亩土地的性质是“非耕地”。但在由揭阳市榕城区城建规划办绘制、由发展商提供给国土部门审核的用地红线图上,笔者却清楚地看到用符号和文字注记标明,这块地是水田和旱地等农作物耕种地。为此我们采访了当年办理征地手续的揭阳市榕城国土分局。

  笔者询问该局的有关负责人:“当时征地时有没有看过这张红线图?” “当然有。”

  笔者:“图上不是明明标明这里是水田、鱼塘、猪场?”

  “是啊,看得出,就算如果没有去看实地,看张图也能知道那里是水田、鱼塘和猪场。”

  笔者:“你们有没有到现场去看过?”

  “有,两个山头中间的洼地就是了。据我所知,原来这块地按地的类型应该是耕地,以后我们要上报批文的时候,因为这个耕地要缴纳许多税,当时村里面出证明时说不是(耕地),不应该负责。”

  于是当地的国土部门就凭村干部写的一纸证明,就把300多亩耕地改变了性质,使国家和村民的利益都受到严重损害。

  笔者感到惊讶:怎么能根据村里的一张证明就把300多亩耕地的性质改变了呢?该负责人理直气壮地说:“我要这样,你要这样,两个人有争执,那就出个证明来吧。”

  笔者不禁又问:“不管谁来写证明,当时客观事实表明它就是耕地,国土部门在审核时,怎么能凭别人写的一纸证明就把客观事实改变了呢?”

  该负责人似乎有些恼火,提高声调说:“不是个别人的印章,而是拿村里的印章盖的!他们自己证明是这样的,那我们也没办法。”

  笔者反问:“像这样隐瞒耕地的性质,采取欺骗的手段,把耕地改为山林地来征,算不算违法征地?”

  在场的几位国土局的领导显得有些尴尬,谁也不出声。

  闲置土地应予收回何时复耕仍未有期

  笔者就此事咨询了有关的法律专家。专家认为:“这些由村干部开出的证明,无非是要说明征用的大部分土地,是山林地和非耕地,正是由于这样一种欺骗的方式,才把水田、耕地变成了山林地;作为村委会也好、林业部门也好,应该实事求是地反映土地的性质,作为土地的管理部门,有审查、审核的职责,应该了解到这块地的真实性质,根据土地的性质结合我们国家的法律,处理有关征用的事宜。像当地国土部门仅凭一纸证明就随意将300多亩耕地改变成非耕地的做法至少是一种失职的行为。”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采用各种欺骗手段,将耕地申报为“非耕地”,从而骗取批准得到用地批文的行为属于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专家还说:“按照土地法的有关规定,有关的土地主管部门在查明这一事实的基础上,可以收回由于这样一种欺骗手段征用来的土地。”

  由于多种原因,这一大片历史遗留的违法占用土地至今得不到任何处理。7年多过去了,开发商只在这里零零落落地建了几幢烂尾楼,大部分土地上长满了杂草,还有的地方成了“人造黄土高坡”。

  据了解,当年开假证明的村干部已因在征地中有经济犯罪的行为而被判刑;该项目的开发商负债累累,公司已撤销,人也不见了踪影。而直接受害的是当地村民,他们既没有田可耕,又得不到征地应有的补偿。

  省国土厅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杨俊波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对闲置的土地,首先就是考虑能不能复耕,如果你现在这幅地还用不上,还不能建设,那么就要求你复耕,如果原来是农村集体的土地,丢荒的,那么就由原来集体去负责复耕。”

  那么,这300多亩耕地算不算是“闲置土地”,对闲置土地应当怎么处理呢?杨俊波说:“省政府72号文里面已经明确了,从这幅地批出去后,如果闲置超过2年,按照法律的规定,政府就可以无偿收回。市县人民政府和政府的职能部门,有责任要求土地部门、农业部门来组织土地的复耕工作。”

  揭阳市国土部门负责人在接受我们采访时也表示,将尽快拿出对该市闲置土地的处置办法,然后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再着手处理村民所反映的土地问题。

  但日前笔者和山东围村知情村民通电话时得知,该村土地闲置问题至今仍未有解决的迹象。(向建 肖凯荣 郎国华 简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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