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咸阳记者站 李静 马跃)本报于5月12日头版头条以题为《假打“假”》对咸阳市秦都区烟草专卖局3名执法人员在烟草“打假”中,采取向商户强行推销香烟的方式代替经济处罚一事报道后,立即引起省烟草专卖局、咸阳市烟草专卖局的高度重视,责成咸阳市秦都区烟草专卖分局、烟草分公司秦都卷烟配送中心立即组织专门人员对事情原委进行详细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据查,5月10日上午,实为咸阳烟草分公司秦都卷烟配送中心桥南(包括陈阳寨蔬菜市场)访销区责任人昝某和另外2名访销配送员,开车在陈阳 寨送货时,在陈阳寨蔬菜市场发现一店内摆有未贴“秦都专卖”字样防伪标识的卷烟,他们冒充烟草稽查人员上前对经营户进行强行检查,并称,只要商户买50条他们随身携带的香烟,假烟就可以继续销售。这条消息在本报见报后,5月13日,咸阳烟草分公司秦都卷烟配送中心召开紧急党支部会议,会议研究决定,对桥南访销区负责人昝某及2名访销配送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发半年奖金。
就此事,秦都区烟草专卖局刘书记说,昝某及其他2名人员是访销送货的,不能从事烟草稽查打假。他们希望广大群众对烟草稽查人员进行监督,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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