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西网5月15日消息:在负债一亿四千万元的情况下,用贷款收购临桂县城市信用社经营权,设立虚假股东
……近日,广西特大集资诈骗、信用证诈骗、非法拆借发放贷款案在广西桂林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主犯林明学与其他被告7人
均被押上审判被告席。
检察机关对林明学等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林明学等人为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在负债一亿四千万元的
情况下,于1995年7月用贷款收购桂林市临桂县城市信用 社经营权,设立虚假股东,控制临桂县城市信用社。林明学亲自
担任该信用监事会监事长,随后,指使被告人周小华、晏卫东、郭舰陈璞、熊志新、余修纯(均为湖北省人),隐瞒临桂县城
市信用社亏损经营、逃避人民银行监管进行帐外经营的真相,虚构临桂县城市信用社经营有方、信誉良好的事实,以高额利息
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600余万元,并以帐外经营、违法放贷3300余万元,通过该犯罪集团控制的公司、企业及
被告人亲友,从临桂县城市信用社非法占有存款共计一亿余元。将桂林市临桂县城市信用社变成他们实施诈骗犯罪活动的工具
,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的损失。
公诉机关在法庭上根据其犯罪行为,分别指控林明学等8名被告人犯集资诈骗、信用证诈骗、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
借、发放贷款等罪。由于本案跨省区,案发时间长、人员多,案情复杂,该案开庭时间将长达10天左右,开创了广西开庭时
间最长案件的记录。
目前,该案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庭审理,详情和审理结果请关注本报的后续报道。(廖一平罗小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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