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5月16日电(范伟明 卢晶)浙江原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朱承岭日前被杭州市检察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检方指控,身居正厅职的朱承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计人民币23.5万元、美元1万元。
据了解,早在去年10月17日,浙江省检察院就开始立案侦查朱承岭受贿案,同月31日,朱承岭被依法逮捕。今年3月30日浙江省检察院将该案侦结后交由杭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现年48岁的朱承岭,是吉林省长春市人。据透露,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企业一年销售收入就超过100亿元人民币,而朱承岭集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主任、浙江兴合集团公司董事长、总裁于一身,位高权重。由于个人私欲膨胀,丧失了党性原则,加之缺少有效监督,终于走上违法乱纪道路。
据检察机关查明,早在1995年春节前,朱承岭还在担任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期间,就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了杭州某服装公司经理施某送的美金1万元,并为其谋取利益。此后,朱承岭的贪欲一发而不可收,从1996年至2000年春节前,在担任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主任期间,先后11次收受4名行贿人现金人民币共计23.5万元,朱承岭在收受这些人的贿赂后,心甘情愿地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为他们谋取利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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