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郑州5月17日消息:震惊中原的河南郸城县聋哑学校教师王志红投毒一案,昨天一审宣判:被告人王志红犯 投毒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制日报援引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志红在郸城县聋哑学校任教师期间,因该校校长曹得起要收回其父亲任校长 时在学校的两间住房及其外出打工被扣发工资等问题,与曹产生矛盾。
为报复曹得起,2000年10月10日下午2时许,被告人王志红乘无人之机溜进聋哑学校伙房内,将所带老鼠药 投进盛稀饭的铝锅内,造成该校48名师生食用后中毒,其中罗文涛、王建厂两名学生因“毒鼠强”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 张惠君、张建援、赫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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