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胜利、通讯员宋明亮、张琦报道:昔日风光无限的“祁总 经理”———河南省刑满释放人员祁兆跃,因诈骗财物460余万元,昨日被襄 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祁兆跃系河南南阳市人,1982年因犯抢劫、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 1995年10月至1996年4月,他自称某基地中校团长,伪造印章及有关文件,骗 取老河口市孟楼镇镇委、
法院审理查明,半年间,祁兆跃以“总经理”名义先后与41家单位签订 施工和购物合同,骗得人民币204.3万余元,骗得物资价值260.5万元。案 发后,仅追回物资折款102.7万余元,另362万元未能追回。
1996年4月,祁兆跃被老河口市公安局刑拘、逮捕。1997年3月,他趁值 班人员睡觉之机脱逃,同年7月再次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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