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继续抓好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重点检查去年以来各级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审批发证情况,涉爆单位生产、储存和保管设施的安全状况,安保工作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原有的安全隐患有没有及时认真整改,已被取缔的有没有转入地下生产或非法经营等。
省公安厅负责人说,今年第一季度在全省大部分烟花爆竹厂还在停业整顿的情况下, 仍发生烟花爆竹爆炸火灾事故3起,致使2人死亡、6人受伤;4月18日,清远市山钛烟花有限公司(台资企业)烘房失火,造成2死1伤。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全省共发生火灾2616起,比去年同期上升10·1%,造成69人死亡、10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61万元,其中重特大火灾发生13起,致使31人死亡、45人受伤。今年第一季度全省共发生交通事故15173起,造成2787人死亡、14452人受伤,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5·9%、10·9%、10·3%。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强调,检查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检查管理与查处并重的原则,排除各种干扰,严厉查处违反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问题的场所和企业要进行排队,组织专门力量跟踪整改,同时要加强现场监控,防止在整改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对有严重超员现象、超时经营、走火通道不畅、使用易燃易爆材料装修的娱乐服务场所,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易燃易爆场所和易爆物品生产、储运、销售、使用单位,必须立即责令限期整改,情况严重难以整改或不具备安全条件无法整改、拒不整改或经多次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企业和场所,公安机关不再核发有关证件,坚决予以关闭;对“三合一”厂房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农村“三小”企业、季节性烟花爆竹作坊要一律取缔;对摩托车违章及拖拉机不按规定上路、货车非法改装改型、人货混载、超载滥载、“三超一越”、驾驶安全状况不合格的车辆、疲劳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要依法从重查处;对不按规定或不使用专门车辆运输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取消其运输资格。记者 王瑾 通讯员 傅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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