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彭涛、通讯员吕在德)昨天下午,升平区委、区政府召开整治市场经济和社会管理秩序违纪人员处理大会,宣布对7名违纪党员干部处理决定,对5名违纪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动员部署深入开展查处经济违法违纪案件工作。
在这次全市“两大整治”活动中,升平区委、区政府把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集中精力,落实责任,全力打击。升平区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职能,主动牵头组 织和参与整治市场经济秩序,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有力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在这次宣布处理的案件中,原升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陈某于1994年结识来汕的重庆女子汪某,多次交往之后,1995年5月至2000年4月,在汪某的租住地与其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陈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长期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其行为已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损害了人民法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造成很坏的影响,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莲塘街道党委委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林某,在担任升平区浦镇莲塘村党总支书记期间,从1992年至1997年4月,该村的征地补偿款和集体资金大量被外单位及私人借用,至今约有1300万多元未能收回,此外,莲塘村干部将集体资金用于接待及吃喝的情况相当突出,统计1995年至1997年3年间,从集体资金中报销计1585单次,金额达110万元,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群众对此意见极大。林某负有失察失管和纠正不力的重要领导责任,决定给予林某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销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处分。
会议要求要加强领导,狠抓责任制的落实,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办案工作的整体合力,全面开展警示教育,加大查处大案要案力度,推动“两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点击此处发送手机短信将此条新闻推荐给朋友
订手机短信顶级新闻重大时事世界焦点早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