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19日(记者 周方)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席邓朴方今天在此间举行的“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指出,十年来中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充分说明,只有走依法发展的道路,加强法制建设,纳入法制轨道,才是残疾人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
邓朴方说,十年来,中国各级残联做了许多重要而有意义的工作。《残疾人保障法》 的颁布实施,对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群体和全社会都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
他在讲话中以报考高等院校的残疾学生为例说明十年来《残疾人保障法》给中国残疾人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所带来的巨大变化。他说,改革开放之初,许多残疾学生来信反映,虽然他们的高考分数远远超过了录取分数线,但仍然被高校拒之门外。《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十年后的今天,这种现象已经基本消失。
据了解,十年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的县和近百分之六十的乡镇制定了扶助残疾人的优惠政策。中国的公众对残疾人的观念发生了深刻变革,越来越多的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在今天的座谈会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顾金池介绍了该委员会对《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结果。他认为,事实证明中国各地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介绍,十年来,中国残疾人的就业率从百分之六十提高到百分之八十。现有五万多家福利企业安置了九十六万残疾人就业,七百个地市、二千零八十三个县依法实施“按比例就业”政策,残疾人就业人数已达九十七万,自由从业和志愿组织就业人数达一百三十八万。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从百分之二十提高到百分之七十七点二。
目前中国大陆三十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百分之八十一的地市,百分之五十七的县都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与此同时,在目前正在进行的税费改革中,各地都十分重视落实残疾人的优惠政策。
顾金池指出,《残疾人保障法》执法中仍然存在困难和问题。残疾人就业还面临许多困难,一些残疾人在企业整顿和分流中下岗,中国仍有三千残疾人属于低收入阶层,其中九百七十九万尚未解决温饱问题;中国仍然没有针对向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的专项法规,使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受到一定的影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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