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暹通讯员鲁来顺孙力)为期三天的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完成各项预定议程后于昨天闭幕。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地方性法规。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均波出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柄仁、陶西平分别主持会议。
这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对本市防洪工作 意义很大。法规规定,本市应当加强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等主要排洪河道、大中型水库、泥石流易发区和规划市区等重点区域的防洪工作,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法规还在防洪规划、防洪工程设施建设与管理、防汛抗洪、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规定。这部法规将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在法规表决前,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志坚就法规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所作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北京市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三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和《〈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等九项地方性法规修正案》。在付诸表决前,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志坚就本项议题所作的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北京市发展中医条例(草案)》。市中医管理局局长谢阳谷受市政府委托就条例草案作了说明,市人大常委会文卫体委员会主任蓝天柱代表文卫体委员会报告了对条例草案的审查意见。委员们在审议中认为,制定这项地方性法规,对继承和发扬中医药学,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对中医医疗保健的需求,将起到重要作用。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耿学超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教科委员会主任林浦生代表教科委员会就本项议题组织代表进行视察和讨论的情况作了汇报。委员们在审议中指出,本市贯彻高教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落实高等院校依法自主办学,推进高等院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等方面还存在差距,需要加以解决,加快本市高等院校的改革和发展。
会议听取了市人事局局长辛铁木梁就刘淇市长提请的任免名单所作的说明,并依照法定程序决定任命苗乐如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免去王文英的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职务。于均波主任向苗乐如局长颁发了任命证书。会议还听取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池强就院长秦正安提请的任免名单所作的说明,并通过了有关的人事任免决定。
在这次会议上,就各项议题发表意见的委员有:马润津、赵巨鹏、蓝天柱、赵知敬、晏懋洵、杨韵娟、杨显玉、梁平、王宗礼、王行仁、李友元、张志坚、朱荣国、程曼珍、李小娟、史际春、吕晓霖、陈兴波、刘述礼、申丹、荣华、王德维、李乾构。
市委常委徐锡安到会听取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统、洪绂曾、王大中、范远谋、王维城、张燕丽,秘书长刘正民出席会议。副市长岳福洪、翟鸿祥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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