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杭州日报报道公交车竟被交警以超载为由进行处罚,前不久,浙江省文成县的12位驾驶员碰到了这样的事情。在被处罚后,他们均表示不服,一纸诉状把交警部门告上法庭。日前,该案在文成法院开庭审理。
据悉,这是全国首例因小型公交车上能否站立乘客而引发的法律纠纷。
文成县城郊公交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也向法院提出了行政诉讼,要求交警大队赔偿损失2.6万多元,他们认为该公司车辆是城市公共汽车,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允许按照一定标准站立乘客,交警大队在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法规、规章上有错误。
在当日的法庭上,文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代理人认为,原告认为该车辆可载客22人,缺乏有效法律证据。
庭审在进行了一整天后结束,法院未当庭作出判决。夏守亦今年1月31日和2月1日,浙江文成县城郊公交有限公司驾驶员周进锋在驾驶本公司车辆时,两次被文成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当时车上乘客分别为18人和22人。交警以超载为由对其罚款200元,吊证一个月。周进锋表示不服,他认为按照城市公交车有关规定,该车最多可乘载22人,被处罚时,车上乘客并没有超出这个数量,他要求交警队撤销处罚,并赔偿损失3500元。同时提出诉讼的还有该公司其他11位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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