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三日电记者今天从国家经贸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司获悉,为了打击非法出售报废整车和拼装车
辆等违法行为,政府将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管理。
为此,国家经贸委已于近日专门下发了一份《关于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经贸委着力于
四方面的工作。
其一,加强对辖区内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督管理。对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出售报废整车、报废汽车
“五大总成”(即发动机、变速器、方向机、前后桥和车架)及拼装车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无资质的企业回收拆解报
废汽车和非法交易市场要及时通报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会同有关部门坚决取缔。
其二,各级经贸委要依法行政,严禁任何形式的越权审批。在国家新的政策出台前,严禁以任何名义出台与国家现有
规定相悖的地方政策,严禁审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严禁举办任何有关报废汽车及零配件交易会及相关活动。
其三,报废汽车回收管理是一项政府职能,各地经贸委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在地方机构改革中,逐步理顺工
作关系,严禁工作机构设在企业或中介组织。中介组织未经政府部门授权或委托,不得从事任何有关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和
举办相关活动,影响较大的跨地区的企业活动要报同级政府职能部门批准。
其四,建立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责任制,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层层建立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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