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邮件 搜索 短信 聊天 导航
上移动梦网,赢手机大奖。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占用公共场所超过10平方米 立柱式广告要公开招标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5月24日13:51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苟骅)深圳市政府昨天发布了《占用公共场所设置立柱式户外广告招标管理办法》,要求占用城市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国有土地或财政投资的其他公共场所,设置画面在10平方米以上的立柱式户外广告设施,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实行有偿使用。

  招标活动由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凡违反招标规则或投标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中标后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使用权五年,时间从签订合同之
日起计算,五年期满后收回使用权,重新招标。中标人不得将户外广告设施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将公益广告转为发布商业广告,经批准转为发布商业广告的,按招标的同等标准收取户外广告有偿使用费或重新招标,违者限期改正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点击此处发送手机短信将此条新闻推荐给朋友
    订手机短信顶级新闻重大时事世界焦点早知道


时事论坛】【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分 类 广 告
  • 出售96年切诺基
  • 冠雅苑 升值无限
  • 代订国内外机票
  • 诚聘英才
  • 笔记本 现货直销
  • 山东地区广告招商
  • 分类广告刊登热线>>


     新浪推荐
    新浪网隆重推出手机短信顶级新闻服务
    幽默、美图、FLASH…动漫频道正式推出!
    聚首新浪放飞爱情梦想-新婚专题五月登场!
    来星座频道解读命运密码 把握爱情脉搏!
    订阅手机短信NASDAQ最新行情
    2001高考专栏全新推出 600所高校一网打尽!
    中国队第7次冲击世界杯
    GlobalEnglish 三个月练就流利口语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