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左砚文通讯员晓亮)武汉市南京路“4·17”持枪抢劫案主犯 周海,昨日被武汉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周海系湖北省英山县人。1997年10月9日,周海、周柏松(已被击毙)兄弟, 伙同他人在福建石狮持械抢劫侯某人民币67万元。今年4月17日,他们又持所购 手枪在南京路“天歌咖啡厅”抢得人民币8万元,并在逃离时将易某打死(见本 报4月18日、5月7日1版)。
昨日与周海一起被批捕的还有5名涉案人员,分别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包 庇罪、窝藏罪及窝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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