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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有关部门正告在押收容人员 检举有功 罪减一等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5月24日17:25 扬子晚报

  本报讯 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部门昨天联合发 布通告,在全省看守所、拘役所、收容教育所等在押、收容人员中开展坦白检举 活动。通告规定,凡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犯罪较轻的,免除处罚, 犯罪较重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特别严重罪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可 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罚。凡检举揭发 他人犯罪行为、提供给司法机关尚未侦破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或者协 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等,视为有立功表现,本人
罪行应判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的,可以宣告缓刑或免除处罚,可以不予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 本人已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的,可以提前解除。(沈宫轩 薛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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