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昨天报道的《如此招工涉嫌欺诈》一文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本报除接到大量热线电话外,有一批曾经在北京天润惠华商贸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以下简称“惠华公司”)当过“业务员”的读者还来到报社向记者反映情况。与此同时,惠华公司也接受了执法部门的进一步调查。
昨天上午,一位姓韩的律师也与记者取得了联系,据韩律师介绍,他也正在对惠华公 司进行调查,并以应聘者的身份进入了该公司的内部。他向记者出示了从惠华公司取得的各种资料,其调查结果与记者暗访的情况基本相符。韩律师说,他是受29名曾经或正在该公司打工的“业务员”的委托进行调查的,这些“业务员”保留进行共同诉讼的权利。
在石家庄市工商局交通分局的进一步调查中,惠华公司终于出示了营业执照,记者注意到,该营业执照上标明的经营范围是:百货、针织品、五金交电、汽车配件、机械设备、电器设备、橡胶制品、建筑材料、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交通分局通过对营业执照的检查,认定该公司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没有及时进行年检,二是超范围经营。对此,该公司负责人解释,没有及时年检是因为正在办理增项业务,而增项的内容就是IC卡等,也就是说,该公司先斩后奏干起了超范围经营的业务。这种卡只是一种消费身份的标志,因此他们公司的业务并不是卖卡,而是“卖服务”。收取试用期业务员360元,不是说将卡卖给业务员,也不能称作押金,而是给业务员提供一张周转卡,“可以界定为周转金”,对此说法,执法人员未置可否。同时,这位负责人一再表示,通过这次执法检查,该公司将“改正工作中的失误和漏洞”。
对于惠华公司的招工问题,昨天下午,石家庄市劳动局监察大队也进行了初步调查。据李祥忠队长介绍,企业招工从发布信息到订立合同都要到劳动部门备案。从目前惠华公司提供的材料来看,可以初步认定,其《试用协议书》是不合法的,至于招工的程序、操作等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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