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签了约却拿不到合同书,加了班却得不到加班费,被辞退时没有劳动身份的证明。最近,4位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员工来到本报,气愤地描述了他们在“康佳”上海分公司的遭遇。
他们是在今年4月30日收到分公司解聘通知的,据说,从去年4月至今,他们从未拿到过正式的合同书,这一年间的社会保障金和加班费等也没有得到。解聘没有按合同法规定那 样提前30天通知,解聘通知上也没有明确的解聘理由,没有公章,仅有分公司经理的签字。
合同,签了字却拿不到
徐海纲是2000年1月进入“康佳”上海分公司的,从事驾驶员工作。他说,2000年4月,他在分公司的劳动合同上签了字,但他始终没有拿到自己应该持有的一份,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见过合同。“整整一年了,我甚至都不知道公司有没有在合同上盖章。”徐海纲说。
另3位被解聘的员工杨和平、胡建国和吴国俊也都是驾驶员,遭遇跟徐海纲差不多。他们说,签字后合同就被分公司收走了。可是,在这一年间,一直没得到合同。
他们还告诉记者,分公司2001年重新与许多员工“签订”了合同,但还没听说谁拿到了新的合同。记者又找到两位仍在“康佳”上班的员工,他们证实了这4位司机的叙述。
发“加班费”却扣基本工资
1998年5月就进入“康佳”的胡建国算得上是公司的老员工了。他对记者说,以前分公司在劳动用工方面还是比较规范的。但在2000年4月跟他们重新签约后,不但合同见不到,原来按有关规定发放的补贴和加班费也统统没有了,甚至连养老保险金等社会保障金也不再缴纳。
他们还说,分公司倒也发过一次“加班费”,但真让他们哭笑不得。今年春节,他们仍然在上班,分公司后来给了每人每天50元的“加班费”。当时他们都很高兴,没想到发工资时,却发现当月的出勤只算13天,春节期间和双休日的工资都给扣除了!
“解聘”让人看不懂
今年4月27日,徐海纲等4人被停工多日后与经理发生争执,4月30日接到“不再聘用”的通知。徐海纲向经理索要合同、劳动手册和档案材料等,但对方却说分公司“从来就没跟你签过合同”。没有合同,又何来解聘?“康佳”上海分公司的劳动用工实在怪得出奇。
直到今年5月17日,在4位司机的一再要求下,分公司终于出具了一份盖有分公司公章的“证明”,证明非常简单,以胡建国为例,全文如下:“胡建国同志于2000年4月30日和我公司解除聘用关系。(98年4月份进公司)。2000年未签合同”。至于档案材料、2000年的社会保障金和加班费以及解聘理由等等,仍没有任何明确的说法。
“我们现在连合法的劳动身份都没有了,合同、档案材料都不知道在哪里、该向谁要,还怎么找工作?”4人一提起这事就心事重重。
记者就此事多次打电话与“康佳”的分公司经理联系,分公司经理表示已经将此事告诉了公司的律师。到记者发稿时为止,“康佳”尚未对此作出明确回复。(记者 东悦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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