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名刚出大学校门不久的大学生,因杀人抢劫焚尸,昨日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从去年10月9日起,在广告公司工作的蒋玮与蒋芳雄、蒋艺,为图谋钱财多次预谋劫持轿车。之后他们准备了哑铃、杀人之后装尸体用的纸箱等作案工具。
10月14日下午,蒋玮以谈生意为名,将高平骗至本市宜山路七建大厦里的上海文立广告传播咨询有限公司内。在蒋玮假装与高平谈判之时,蒋艺乘高平不备,持哑铃猛击高平头部数次,蒋芳雄、蒋玮随后用皮带紧勒其颈部。为防止血液流出,两人用塑料袋套住高平头部,蒋玮则继续用哑铃猛击高的头部。高终因头部被钝器猛击及被扼压颈部、勒颈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3人随即劫取了高平随身携带的价值1万余元的足金项链、男式石英表、皮包、掌上电脑、移动电话等物品及现金800元,然后将高的尸体装入纸箱,用封箱带封住,并清洗了作案现场。
嗣后,3人又劫取了高平开来的价值28万元的奥迪A6型轿车。他们将装有高平尸体的纸箱藏于车内,由蒋玮驾车驶离了七建大厦。途中,他们将车牌换上窃得的沪B—16523号后,往浙江方向潜逃。15日凌晨,在浙江省奉化市山区,他们将高平的尸体抬下汽车,浇上汽油焚烧。
16日,蒋玮在女友的规劝下同意向警方自首。其女友即打电话向浙江省和上海市的公安机关报警。当天,3人在浙江省瑞安市万松宾馆内被抓获。
市一中院昨天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蒋艺、蒋芳雄死刑,判处蒋玮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附带民事赔偿共计63000元。违法所得的轿车、项链等归还被害人高平家属。(记者唐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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