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河文)曾被炒得沸沸扬扬的新乡“消协秘书长猝死商场”一案,日前在当地终审落槌:宰金花、周延龙赔偿百货大楼经济损失23069元,并互负连带责任;百货大楼付给宰金花、周延龙损失款9080.21元;上述款项相抵,宰金花、周延龙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百货大楼经济损失13988.7元。
2000年2月22日,宰金花在百货大楼购买自行车一辆。同年6月26日下午,宰金桦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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