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军忠 李圣哲 记者李楠)5月18日,市中级法院采取集中行动,依法对三名抢劫犯董会、毕国君、秦学执行了死刑。
2000年5月20日24时许,董会伙同屠国辉、张防震(均在逃)预谋后,携带作案工具窜至大连开发区某居民楼顶,利用绳索缒下,从窗户钻入该楼被害人谯某住处,三人持铁管、尖刀对谯某进行打击、捅刺,致其死亡。后抢走价值人民币86420元的钱物。董会系刑满释放 5年内重新犯罪的累犯。市法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董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2000年6月26日下午3时许,秦学以打麻将、按摩为由将被害人高某骗至大连开发区东山小区某楼房内,毕国君用准备的擀面杖击打被害人高某的背部及头面部,并于被告人秦学一起用行李带将被害人高某手脚绑住,抢走价值人民币470元的钱物,同时抢得招商银行一卡通一张,取出人民币1000元。之后,被告人毕国君、秦学为杀人灭口,致高机械性窒息死亡。为毁灭罪证,又将高尸体肢解。法院分别判处毕国君、秦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此前,市法院还分别于5月11日和5月14日,依法对抢劫犯张连生和故意杀人犯韩斗锡、程桂松执行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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