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韶关五月二十五日电(记者冯昶)在广东省韶关市负债约合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的港商魏某,在民事案件未结
的情况下,日前在深圳机场意欲离境时被边防扣证,控制出境。
负责审理此案的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蔡庭长,今天在接受本社记者采访时,首次介绍了案件详情。
案中的被告魏某,一九五三年八月出生于台湾,是香港新美电子有限公司以及捷扬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报住香港新界沙田火炭坳背湾街某大厦。
今年二月,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受理原告韶关市某进出口公司诉被告新美电子有限公司、捷扬电子(深圳)有限公
司代理合同纠纷案,以及原告韶关市市民汪某诉被告魏某借款纠纷案。二案标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八十一万九千八百元和港币
六十八万元,共计约合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此二案经法院主持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被告必须在今年三月三十日
前分期还清欠款。
然而,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时,发现魏某已匿藏起来,并用电话指挥他人转移财产,有逃避债务离境出走的可能。
今年三月中旬,浈江区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并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对魏某实施司法拘留
,并将有关部门对其“控制出境”的决定告知魏某。
在被司法拘留后的第四天,魏某偿还了五十万元人民币债务。
解除拘留后,魏某并未按当事人双方重新议定的还款计划继续偿还债务,竟然购买飞机票,于上月十五日从深圳机场
企图离境,结果被边防扣证,控制出境。
来自深圳的最新消息称,魏某正在申请其公司破产。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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