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上海各级法院对一批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寻衅滋事、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全市法院宣判的178件案件中的299名犯罪分子受到法律严惩。
被告人李平、樊健、黄一行、王琦4人共同预谋抢劫居住于宝山通河二村王某的财物。去年10月10日下午,李平等4人以为王某按摩为由进入王家,趁王接受按摩之机,用事先准 备好的绳带将王勒死,并将王的尸体藏于卧室床箱内。随后,4人从王家劫得价值人民币1.3万余元的财物。当晚,4人逃至被告人顾文斌住处。顾明知4人杀人劫财,仍为他们提供住宿,并将赃物藏匿于家中。被告人朱明华还应黄一行的要求为其通风报信。鉴于案发后,王琦、顾文斌先后向公安机关自首,李平、黄一行的父亲分别协助公安人员追捕各自的儿子,两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二中院以抢劫罪判处樊健死刑,李平、黄一行死缓,王琦有期徒刑10年;以窝藏罪判处顾文斌有期徒刑3年,朱明华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另一名被告人岳增建于今年1月29日上午10许,来到曾与其同居的赵某住处,两人因经济纠葛发生争执。岳增建用室内木凳、菜刀猛砸、猛砍赵的头面部,致赵颅脑损伤而死亡。二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岳增建死刑。
1999年10月至2000年2月,被告人吴贤智伙同被告人琚善根、张世宽、祝志清于夜间在本市松江区驾驶摩托车多次对行人进行抢夺,并采用暴力和胁迫手段入户抢劫被害人财物,法院分别以抢劫罪、抢夺罪判处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
蒋国颖等13名被告人均系贵州省施秉县流窜来沪的无业人员。1999年6月至2000年6月,他们或单独或结伙,在本市撬窃作案78起,窃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十余万元。徐汇法院以盗窃罪判处1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通讯员 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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