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市劳动监察大队根据举报,在依法进行行政监察过程中发现不少餐饮业存在种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首先,擅自招用外来工的现象十分突出。市劳动监察大队在对上海美滋坊餐饮有限公司实施调查取证时,人事部主管王小姐含糊其辞,以种种理由掩盖其行为:“社会保险正在领取资料、劳动合同正在逐步签订、录用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王小姐的回答恰恰表明,该公司并不具备任何使用外来人员的法律手续。从监察大队调查结果中得知,上海美滋坊餐饮有限公司自开业以来,擅自招用外来人员15名,违反了《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被处以1.05万元的罚款。
按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招用外来劳务人员的,应向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报。经批准后,按照批准时间、地点和方式组织招用,招用后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持外来劳务人员的身份证、《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和计划生育证明,向所在地区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才能凭证就业。
其次,社会保险费未按规定缴纳。有一些单位故意少报、瞒报工资总额,以此逃缴、少缴社会保险费。据市劳动监察总队查实,上海银光大酒店在2000年9月至11月期间,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31127.54元,违反了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第十条的规定。根据处理决定,他们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额缴纳,逾期不交,则应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罚金。
市劳动监察总队负责人告诫用工单位:做生意,需要用人是正常的,但是违法用工会贪小失大,得不偿失!本报实习生 彭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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