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5月27日讯 日前,福建省漳州市检察院以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对东发贸易集团公司、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东山分公司提起公诉。东发贸易集团公司前后两任经理陈汝彪、何爱群以及李寿瑜等4名直接责任人,中国外轮理货公司经理洪涛及其陈定坤等7名直接责任人被同案起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汝彪、何爱群在担任东发贸易集团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期 间,从1996年元月至2000年元月,利用单位享有国家特批经营“保税柴油台轮补给”业务之便,指使公司副经理李寿瑜等人走私柴油10万多吨,总价值1、9亿多元,偷逃关税6000多万元。同时,陈汝彪、何爱群在任职期间,与香港某贸易公司经理朱某某(在逃)互相勾结,利用东发贸易集团公司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便利条件,指使他人帮助朱某某走私聚丙烯、涤纶丝、白板纸等工业原材料总价值1、6亿多元,偷逃关税5600多万元。被告人洪涛在担任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东山分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期间,指使公司副经理陈定坤等7人,为朱某某走私活动提供虚假理货证明书,偷逃税款总额5400多万。(郑勋张仁平)(华东分社供人民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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