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5月28日消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海南省一家权威农业科研机构卖假种子,不久前被工商局查处,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据报道,经过海南农科院(下称农科院)塑料秧盘实验厂近10年的引种试种,由江苏省沿江地区农科所(下称沿江所)培育的玉米杂交优良新品种“苏玉(糯)1号”,在海南家喻户晓。农民喜欢“苏玉(糯)1号”,但该品种的供应量却有限,于是,农科院的另一种子销售单 位水稻研究所(下称水稻所),将从江苏南京星光蔬菜研究所(下称星光所)购进的“天骄香糯一号”玉米种子,换上“苏玉(糯)1号”的包装,卖给对“苏玉(糯)1号”情有独钟的农户。
从2000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种子法》第46条第一款第一项明确规定,“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以此种品种的种子冒充他种品种的种子,应该认定为假种子”。
5月26日下午,海南工商局经检大队经办本案的王经才指出,水稻研究所的行为已被定性为销售假种子行为,处罚决定书也已拟定,待分管局长签字后将正式下达。
按《种子法》规定,生产、销售假种子的,将受到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并处以违法所得5-10倍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处以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林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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