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汉文 记者拓峰)陕西杨凌学生周达转学后一个半学期未转档案,今年5月21日去曾就读的西安市博爱学校转档案时,学校收取了其600元的档案保管费,校方表示这是学校的规定,而周达的父亲对此提出质疑。
周达1999年9月进入位于草滩的西安博爱实验学校上高一,高一上完后于去年秋季转入杨凌一中学就读,但未能及时转走档案,今年5月21日转档案时,西安市博爱学校要求收取 档案保管费。周达的父亲告诉记者:“我去给孩子转档案时,学校要求交两个学期(不满两学期按两学期算)的档案保管费共计1600元,即每学期800元。我问是谁规定要交保管费,学校领导回答说是学校自己规定的。我问学校的规定是否合理时,领导不说话。后来,我告诉学校领导我是省人大代表、省劳模,我要弄清楚这收费是否合理时,学校领导表示只收800元,后来又同意收取600元。”
5月23日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西安博爱实验学校南校长,南校长告诉记者:“周达转学后没转档案,教育部门也没有规定此项收费,但各学校都在收费,我们是参照其他学校的标准来收取的。至于周父说的收费高是事实,我也觉得有点高,而且周父说没有带钱,于是就少收了他的钱。”南校长说:“学校为孩子保管档案要花钱,还要给孩子联系会考等,当然要收钱。”而周父却告诉记者,“自从孩子转学后就再也没有在西安博爱学校组织下参加过考试,不存在花费问题。如果我不是人大代表、劳模,那1600元收费是少不了一分的。”
教育部门没有规定此项收费,一些学校就自己规定收费标准收费。这600元的档案保管费收得合理吗?随后,记者询问省物价局收费处的一位同志,回答是:物价部门也没有规定此项收费,此项收费属于乱收费行为,物价检查所可以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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