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近日,大方“3·04”特大爆炸案中伤者及遇难者家属向记者反映:爆炸案发生后,受伤的17名伤员得以及时抢救脱险,6名遇难者家属均得到民政部门和地方政府给予的925元安葬费。但因为政府经费紧张,伤员以大局为重,病还未痊愈便带病还乡,伤员回家乡无钱就医,伤情仍有反复。时下,伤员及家属心急如焚,希望各级有关部门迅速将案犯绳之以法,并按法律法规责令有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赔偿伤员的各种费用。
记者就此事于5月25日和28日采访了大方县人民政府和大方县财产保险公司。大方县副县长张基沛说:“3·04”特大爆炸案发生后,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赶往现场,及时把伤员送往大方县中医院抢救,并从贵阳请耳科专家为伤员修复耳膜,共花去医疗费13万余元,其中政府以借贷形式借款3万元垫付,被炸车辆驾驶员借了3万元垫付,大方县中医院还垫付着医疗费7万余元。
5月28日,大方县保险公司经理陈君燕告诉记者:特大爆炸案侦破后,由于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保险公司不承担对死难者和伤者的赔偿责任,赔偿事宜应由作案方负担。保险公司仅承担和车主一起向作案方追回车身保险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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