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5月27日,因开车撞伤致死本报特约记者马正全的犯罪嫌疑人张勇被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种费用4.777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去年9月16日晚上9时许,被告人张勇(系西秀区七眼桥镇派出所治安员),驾驶七眼桥镇派出所的铃木摩托车,带上陈忠宇,途经贵黄线89公里+950米处时,由于车速过快,撞向同向行驶的正向左拐弯的张天聚驾驶的二轮摩托车,致使张天聚车上的正外出采访 的乘客马正全从车上摔下倒地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肇事后,张天聚叫张勇帮忙救护伤者,张勇却置之不理,且为隐匿罪证,准备摘取其车上的牌照,因群众制止未能得逞。随后张勇与陈忠宇弃车逃离现场。次日,公安机关找张勇调查时,他隐瞒事实真相。
事故经安顺市交警大队认定:张勇负事故主要责任,张天聚负次要责任(已付清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1万元),马正全无责任。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勇无照驾车,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妨害作证罪,判处张勇有期徒刑8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死者死亡补偿费、丧葬费、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47770.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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