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5月29日电(屈明光 官晋东 茶萤)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镇郭井村农民郭从礼顶风作案,蓄意制造骇人听闻的纵火案,造成7人死亡、两人重伤。今天,玉溪市中级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处郭从礼死刑,并立即执行枪决。
由于生活琐事,现年54岁的郭从礼与同村的郭启桥一家人发生了矛盾,并在多次吵闹之后,积怨日益加深,郭从礼遂心生怨恨,伺机报复。今年4月15日凌晨2时30分,蓄谋已久 的郭从礼开始实施他的罪恶计划,他带着准备好的钳子、铁丝、汽油等作案工具,将铁丝穿在郭启桥家门扣上,并用钳子扭紧。然后,他将汽油倒入郭家屋内,点燃了大火。看到火光熊熊燃起后,他逃离了现场。这场大火将郭启桥的长子郭从成及儿媳、两个孙女、四子郭从田及儿媳、孙子共7人活活烧死,三儿媳谢琼英、孙女郭玲雪二人被烧成重伤,其惨象目不忍睹。郭家整幢房屋被化为灰烬,邻居家的部分房屋及财物也被烧毁。
5月17日,玉溪市中院以纵火罪判处郭从礼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被告人郭从礼提起了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5月28日对此案进行终审,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并依法签发了执行死刑命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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