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林峰 陆扶民 通讯员 汤文君)为迎接九运会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近日广州市政府发出通告,要求加强对“三无”流浪乞讨人员管理。《通告》指出,对“三无”流浪乞讨人员,公安部门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询问、审查,符合收容救助条件的,及时送交收容站或者救助保护流浪儿童中心容留。
《通告》指出,“三无”、流浪乞讨人员包括:流浪街头乞讨的;露宿街头,生活无 着落的;在本市无固定居所、无正当生活来源的;流落街头无监护人监护有精神病的,或者智力严重缺损的;轻生获救后,身份不明,无家属、单位领回的;外来人员中有轻微违法行为尚不够治安处罚,或者已经公安部门治安处罚,但生活无着落的;外来人员中所持身份证、暂住证等证件不齐,且生活无着落的;被拐带来本市强迫劳动的未成年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通告》称,市公安局、民政部门是主管部门,收容救助机构应当对“三无”流浪乞讨人员随身携带的财物进行登记、造册,并妥善保管,待“三无”人员被救助离站时归还。收容救助机构应当对有劳动能力的人员进行劳动技能培训,加强内部管理,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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