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关于“24:1”现象的讨论,昨天继续接到大量来电来信,不少读者批评
不文明乘车的同时提出:南京是省会城市,市民乘车走路,一举一动,都应具有
省会意识和省城风范。
南京军区周祯煜发来传真说,作为市民,生活在省会城市既是一种荣耀,也
多了一份责任。要有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的精神。南京每年要接待数千万国内
外旅游者,每个旅 游者都是通过一个个南京人,认识南京、认识江苏的,所以每
个南京市民都是省城形象的代言人。东南大学的张老师说,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第
六届华商大会今秋在南京召开,更要求南京市民人人讲文明,人人当好东道主。
因此,树立“新世纪江苏人新形象”,南京市民有义务走在全省前面。中山路25
1号的李苏明说,他曾在北京工作过,北京人那种强烈的首都意识给他留下了深刻
印象。北京人有句口号:我代表北京。这不仅体现出一种荣誉感和自豪感,同时
也时刻提醒自己要做个诚实、文明的首都公民。而江苏正在建设文化大省,南京
是历史文化名城和现代化大都市,必须要有一个形象定位,即南京人在公共场合,
应敢于说“我代表江苏”、“我代表南京”。王卫庭 郑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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