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29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农民增收情况和国债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平凡主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孟富林,副主任刘广才、王秀智、吴天栋、季昆森、张春生、陈瑞鼎,秘书长耿光宽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省长黄岳忠 、省高级法院院长韩云萍、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宗贤列席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秀智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中指出,新修订的产品质量法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各地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产品质量社会监督机制正在形成。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了许多急需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如产品质量法的学习、宣传不够深入,地方保护主义依然存在,对违法行为的惩处不到位,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不规范执法的行为;相关部门职能交叉,协调不够等。报告建议,要建立质量责任行政首长负责制,把产品质量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进一步加大宣传贯彻工作力度,理顺关系,协调执法,强化执法,保证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各级人大要切实加强监督工作,保证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省农委主任王立祝在关于我省农民增收情况的报告中提出五条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农产品流通、品牌、农业产业化三大重点工程实施力度,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非农产业,加快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继续深化农业科技推广体制改革,促进农业科技进步;积极发展外向型农业,拓宽农民增收空间;进一步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省计委主任周本立在报告中首先汇报了我省1998年以来国债项目争取和实施情况。关于2001年国债项目建设工作的安排,报告提出,要继续下大力气争取国债资金;狠抓建设进展,努力完成国债项目建设目标;强化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加强稽察监督,整治投资环境;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金勇)
点击此处发送手机短信将此条新闻推荐给朋友
订手机短信顶级新闻重大时事世界焦点早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