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两年来,繁昌县委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换届为契机,以考察为依据,在全省率先实施了不胜任现职干部调整办法,共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69人。此举在全县上下引起很大震动,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扭转了一些不良风气,干部思想作风明显好转。
一段时间以来,传统的干部人事制度的弊端已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全县两个文明建设 的快速发展。为此,繁昌县委一方面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发动,利用县委常委会、常委扩大会及全县干部大会等各种会议,强调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冲破平衡照顾等传统观念的束缚,如果只考虑少数人的利益,就会挫伤大多数人的积极性,进而影响党和人民的事业。另一方面,针对干部能上不能下的状况,县委组织部进行了广泛的调研,拟定了《关于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的暂行规定》,明确不胜任现职干部的概念和标准,量化了具体的考核、操作办法和规程。此规定经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得到了顺利执行。为了完善考察,着力解决调整干部定性不准问题,县委把干部任职后的工作适应状况、工作实绩、群众反映、组织把关等作为认定一个干部是否胜任的四条原则,改进民主测评和谈话方式,实行考察反馈制度,更准确地对干部进行评价定性,使被调整的干部心服口服。另外,该县通盘考虑调整不胜任干部的时机,利用乡镇换届之际、重大工作任务之际及届中考察之际进行调整,同时疏通好“下”的渠道,按照量才而用、合理使用的原则,对“下”的干部进行了妥善安置,防止了一些不稳定因素的出现。(汪志勇 沈大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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