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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售”没有相应处罚措施 很难威慑违规卖烟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6月01日09:43 新闻晨报

  从今天开始的两个月内,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的最新通知,上海市25000多家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零售网点都将陆续在其柜台的醒目位置摆放“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中英文警示牌。

  昨天是世界无烟日,今天是“六一”儿童节———在白底红字的“禁售牌”下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似乎有点说不过去。然而记者昨天在采访时发现,烟商都有这样的心理:
“我就是卖了,你又能奈我何?”

  为何很难威慑违规卖烟?记者从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得知,目前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中都有“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相关条文,但只有原则性的规定而无相应的处罚条款。

  负责落实警示牌摆放的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处对此也无能为力。有关人士说,如果市场稽查中发现卷烟零售点有销售假烟、走私烟行为的都可予以惩治,但向未成年人售烟却没有相应的法规可以处罚它。本报记者李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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