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温建敏 通讯员白仲清 实习生郑宗谊)昨天下午,广州市律师协会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签订协议,为其团体会员一百多家律师事务所、个人会员一千多名律师投保了总额为1.5亿元的职业责任险。
在经济发达国家,律师投保职业责任险是一种国际惯例,我国目前仅有上海、北京、海南等地的律师投保了职业责任险,而以律师协会作为投保人,全面组织律师事务所、律师 参加职业责任保险,广州是继北京之后的第二家。
专家解释,律师投保职业责任险,既能有效保障委托人的利益(近年“告律师”的官司明显增多)也能帮助化解律师执业风险。
根据这份保险协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将为每位律师每年提供最高至1500万元的执业风险保障,每次责任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600万元,保险责任追溯期5年。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参保的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由于过失违反《律师法》或与委托人签订的委托合同的约定,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应由被保险人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据悉,这项协议的年保费为50万元,其中30万元由广州律师协会从会费中支出,另外每位律师交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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