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健)在昨天闭幕的第五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我市被中央宣传部、国家司法部授予“三五”普法先进城市荣誉称号。
从1996年至2000年的“三五”普法期间,我市共有620万普法对象接受了法律知识的教育,举办培训班680期,重点组织了各级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青少年所规定内容的学习,完成了“三五”普法的目标和任务。
“三五”普法期间,我市全面实施了“一把手”工程,把法制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实现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大了领导干部学法工作的力度,建立中心组学法制度,明确规定中心组每年学法不少于四次,先后邀请15名全国著名的法律专家学者和国家有关部委的领导,为我市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讲授了法律知识。建立任职人员任前考法制度,各区、县(市)对拟任职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对考试不合格者实行了推迟或免任的办法。
另悉,市司法局获得了全国“三五”普法先进集体称号,哈飞制造公司、东安发动机制造公司、中保人寿保险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获得了全国“三五”普法先进单位称号。慕莹、马恒业、孙开运、卢连基被评为全国“三五”普法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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