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南省各级检察机关加大力度办案,坚持查新案、追逃犯两手一起抓,反贪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头4个月,共受理贪污贿赂等各类经济犯罪案件920件,初查了683件,立案侦查538件619人,侦查终结223件251人,挽回经济损失1876.66万元。
全省检察机关今年办案有4个特点:一是受案、初查、立案、结案数全面上升。同比分别上升了15.87%、6.39%、10.9%和16.75%;挽回经济损失同比增加了865.71万元。二是大案 要案有上升。共立办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的要案共166件,同比上升了6.41%。其中,大案148件,同比上升了5.7%;要案18件,同比上升了20%(有2名厅级干部犯罪案件)。三是“三机关一部门”经济犯罪案件大幅上升。共立办案件137件163人,同比上升了19.3%和25.38%。四是结案率上升。共侦查终结案件142件,同比上升了16.7%。
今年的反贪工作,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把“追逃”作为一项重点来抓。通过采取缜密部署、领导挂牌督办、案件落实专人、实施重奖等有力措施,经过反贪民警日夜奋战,至5月23日,全省共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61名,其中有18人投案自首。同时,还为湖北、重庆、广东、四川、辽宁、江苏、山东、上海等8省市检察机关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14人。刘德安(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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