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拓峰)近日,省招办和省军区政治部联合下发通知,对2001年军队院校在我省招生工作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报考年龄有限制
《办法》规定,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必须是应届高中毕业,身体健康,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81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初级指挥专业的考生,应具备良好的气质和强健的体魄。报考者必须参加政审
报考军队院校和武警部队院校的考生,要按有关规定在录取前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具体工作由省军区负责组织实施。
凡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到县(区)招生办或其指定的地点领取高考志愿表,同时发给《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毕业生政治审查表》,由考生本人填写基本情况部分,学校、当地派出所和人武部分别审查盖章后交考生保存。面试和体格复检时间
全省面试和体格复检时间为7月28日至31日,统一设在第四军医大学校校直门诊部。高考成绩公布后,各地(市)招生部门应及早通知报考军校的考生,携带准考证、高考成绩单、审查合格的政审表、近期免冠黑白同底版一寸照片两张,按时参加面试复检。如何录取与复查
军队院校实行提前单独录取的办法。凡第一志愿报考军队院校、高考成绩达到面向全省录取新生最低控制分数线,政审、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录取时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若第一志愿未能满额,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新生入学后,军队院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将不合格的详细原因报送省招办,并派专人将考生送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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